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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水路保险铁路运输保险,全程协助理赔,承保一切风险

专业从事货物运输保险业务。与国内三大保险公司合作,代理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及中国人保。可办理国内外海运/空运/陆运(含铁路运输)的货物保险、境外运输(国外至国外)保险,战争制裁国家(伊朗等)皆可承保。

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火车、汽车)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二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陆运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电、洪水、地震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工具遭受碰撞、倾复、出轨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二)陆运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陆运险的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包偷窃盗抢等】

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2001年4月9日颁布,2020年5月20日修订

章 总 则

条 为使保险货物在水路、铁路、公路和联合运输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举办本保险。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除外责任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及包装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在线咨询 一键拨号13760183716